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徵求 組員~2020-05-14

徵才機關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5-04~2020-05-1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教育學系或相當科系畢、高普考或相當考試及格並具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考及特考)限制調任情形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優質學校評選業務及其網站管理。
(二) 辦理臺北教育政策研究及規劃等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2091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聯絡E-Mail 41000E@tp.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6、近5年考績通知書。7、其他
(如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全民英檢證書、身心障礙證明等,無則免附)等相關證件影本(請依序排列裝訂)。
(二) 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教務組組員」職務、通訊地址及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並於109年5月14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北投區建
國街2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28616942轉261。
(三) 線上報名: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並確
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請務必備齊證件將上開附件資料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
權行政院人事行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及上傳相關證件。
(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
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 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並得視成績增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
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錄取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公告本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www.tiec.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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