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 徵求 約聘職務代理人(專員職務代理人)~2021-11-24

徵才機關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約聘六等一階280薪點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專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11-19~2021-11-24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人事相關業務。
二、其他綜合性業務。
工作地址 427058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
聯絡E-Mail hs0218@epz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者需非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或具相關公務經驗者尤佳。
二、意者請檢附:(1)甄選報名表(含照片及自傳)。(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經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5)其他證明文件。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至本分處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E-mail至hs0218@epza.gov.tw,主旨為「應徵人事室專員職務代理人」。
並請檢具相關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0年11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臺中分處人事室」(427058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1號),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室專員職務代理人」,逾期、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聯絡人:(04)25322113#611蕭小姐。
四、本分處就相關資料先予審查,擇優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聘用期限: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自實際聘用日起至111年2月7日止,如遇聘用期限屆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則至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聘,終止契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因所代理職員將續請留職停薪,俟留職停薪期間聘用職務代理人之聘用計畫書核定後,接續工作預估至111年7月28日止,屆時依實際留職停薪期間為準;原錄用人員如經考核表現優良,得視情況續聘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或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每月薪資:新臺幣34,916元(約聘六等一階280薪點,折合率124.7),並視實際需要按日計算。
七、視甄選情形酌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日起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本分處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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