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徵求 課長(民政及人文課)~2017-08-15

徵才機關 臺南市新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職稱 課長(民政及人文課)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7-08-10~2017-08-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2.現職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並具一般民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一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4.曾辦理民政及人文相關業務3年以上經驗者。5.須能配合加班者。
工作項目 1.綜理民政及人文課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30號
聯絡E-Mail 981202@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市府全球資訊網 http://www.tainan.gov.tw「求職徵才」處下載)、學經歷證件、各項專業證照影本等。上述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親至本所收發或以掛號郵寄之方式於106年8月15日前送達新化區公所人事室陳小姐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71243臺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30號);註明應徵人員之聯絡電話及應徵職務,並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頁(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徵才公告-查詢擬應徵職缺(新化區公所民政及人文課長)-詳文-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簡歷表完成報名送出上傳。 二、應徵者應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未完成者,視為未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面試人員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可搭乘興南客運綠幹線至新化公所站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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