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徵求 科員~2017-12-26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 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7-12-13~2017-12-26
資格條件 1、公私立大學以上法律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法制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者。
工作項目 1、法制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派令及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及獎懲、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證件請用影本)。
2、採親自或郵寄方式報名(請寄至聯絡地址),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3、經甄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4、報名參加甄選者,經初審合格,面試時間將另以電話或簡訊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5、本職缺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6、聯絡人:法制局人事室黃小姐(07-3368333#3819)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