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 有效期間 | 2018-12-12~2018-12-19 |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畢業。 (二)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三)經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具電腦操作、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 (五)認真負責,服從性高,可配合業務夜間或假日輪班。 (六)思想純正、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七)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八)曾於各地檢署受佐理員業務訓練及操作者優先錄取。 (九)優先任用社會工作、教育、心理、輔導、法律、人力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人員或經教育訓練、考核通過者。 |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之開發、接洽、協調、聯繫,以及安排機關(構)說明會。 (二)協助建置社會勞動人卷宗資料及登錄電腦資料。 (三)協助社會勞動說明會或個別說明,向社會勞動人說明其權利義務,釐清疑義,並瞭解社會勞動人之專長、身心現況及執行相關事項等。 (四)依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需求,協助安排適宜之社會勞動人至指定機關(構)報到。 (五)協助追蹤社會勞動機構及社會勞動人執行情況,到場訪視並填載紀錄。 (六)遇有社會勞動人違反「履行社會勞動應行注意及遵守事項」或其他突發事故時應陳報並填載紀錄,並陳報觀護人為後續處理。 (七)社會勞動人依規定履行完成或未履行完成,應檢視執行社會勞動累計時數或蒐集相關文件,核對登錄電腦資料,提供觀護人查核,依其執行情形簽報檢察官核准結案。 (八)其他執行社會勞動之相關事項。 (九)其他觀護業務輔佐事項。 |
| 工作地址 |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8號 |
| 聯絡E-Mail | kapagene@mail.moj.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07年12月19日前自備履歷、自傳、照片、電話等基本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kapagene@mail.moj.gov.tw信箱。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四)聯絡人:黃觀護人 082-329957分機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