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基隆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9-07-02~2019-07-07 |
資格條件 | (一)應考資格:領有本國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書)者(以下簡稱相關專業資格)。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倘若報名時未發現而於錄取聘用後仍應予以解聘: (1)大學(含)以上心理/輔導/諮商系所組畢業之學歷。 (2)年齡、性別不限,若已役畢或免役者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影本。 (3)需具有資訊能力、文書處理能力、網頁管理能力等。 (4)專擅溝通、具積極專業行政能力與心理衛生推廣熱忱者尤佳。 (5)具有身障身分者,需出具身障證明。 2、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請檢附切結書,如附件A-1) (1)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9條所規定之情事者。 (2)資料偽造不實或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項情事之規定。 (3)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 (4)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至報名當日止)。 |
工作項目 | (一)提供輔諮中心個案直接服務及辦理相關行政工作,必要時以巡迴駐校服務方式進行基隆區區域內學校之專業三級輔導處遇工作,另需接受國教署、輔諮中心北區分區中心(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之統籌調派,並針對特殊狀況提供跨區支援服務。 (二)辦理輔諮中心相關行政庶務工作。 (三)支援本校輔導室個案輔導工作及輔導業務推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任務。 (五)服務內容:依據「學生輔導法」、「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
工作地址 | 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基隆區駐點服務學校-國立基隆高級中學(地址:205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20號) |
聯絡E-Mail | klsh040@klsh.kl.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02-24582051 分機273 陳先生、魏先生 詳細內容請參照基隆高中網站公告(類別:行政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