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大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衛生檢驗 (或藥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10-12~2018-10-19 |
資格條件 | 一、需具備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並具公務人員七職等(含)以上之衛生檢驗(或藥事)職系任用資格。 二、需具備專長: (一)藥品檢驗與藥學研究實驗之專業知識及經驗。 (二)藥學教學用儀器設備及研究用貴重儀器之操作與基本維護。 (三)藥學實驗之經驗(含藥劑製備)尤佳。 (四)藥學相關研究之期刋論文發表。 |
工作項目 | 一、規劃藥學專業學院貴重儀器管理制度與運作。 二、藥學專業學院共同儀器設備之操作及基本維護。 三、藥學系藥學科學整合性實驗課程之規劃與執行。 四、統籌協調並指導藥學系教學相關人力。 五、其他與藥學教學研究相關事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校藥學專業學院(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3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逕自本校人事室網頁(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persadm/)『常用表單/行政人力組/職員』項下,下載填寫『職員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並將填妥之電子檔案(Excel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chichen@ntu.edu.tw信箱;並請將上開資料表(外補資料表Excel表件有2張)紙本,併同公務人員履歷表、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 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暨訓練資料等影本,於107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送(寄)達本校醫學院人事組江小姐(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一號 ,電話:02-23562206),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藥學專業學院藥學系技正」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但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惟請附足郵資,郵資不足者恕不寄回。 二、以上應徵人員外補資料表之Excel電子檔案,請務必先行傳送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另個人白天聯絡手機及辦公室電話亦請務必填寫。 三、為配合用人單位甄選時程,收件時間以送達醫學院人事組時間為準,非郵戳時間,請寄件者自行考量送(寄)達時間,逾時不候。 四、本校甄選程序:由醫學院人事組收件、初審基本任用資格後,送交用人單位就職缺專業需求在合於初審之全部或再篩選部分人員通知辦理面試(或加業務測驗),辦畢後提職員甄審會審議,再送校長核圈。甄選進度及結果請參閱本校人事室徵才公告之甄選進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