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A620030)(預估缺)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候補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1-18~2019-11-25 |
資格條件 | 1、具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及無限制轉調者。 |
工作項目 | 社會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 |
聯絡E-Mail | aa0285@ms.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08年11月18日~108年11月25日止,以郵寄方式及郵戳日期為憑,證件不齊,親送或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應備證件:1.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各項欄位須詳載或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下載列印,自傳不可空白,末頁請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件。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5.現職派令。6.現職銓敘部審定函。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8.專業訓練證件。(以上2-8證件影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社會行政職系課員職務』及聯絡電話。 三、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四、另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五、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六、寄送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268號人事室,電話及聯絡人:02-2641-1111轉119高課長。 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本所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