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原住民族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原住民族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得視業務需要候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1-25~2019-01-31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歷。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具有調任原住民族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者。 4.無限制轉調情形。 5.具原住民籍或身心障礙者得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核定作業。 2.辦理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基本設施維持費。 3.編製原住民服務手冊電子書。 4.辦理部落意見領袖及相關座談會議。 5.原住民族別註記之擬辦及輔導執行事項及地方政府主管原民行政事務相關公文。 6.原住民族16族群DVD簡介。 7.地方創生計畫本會配合事項。 8.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副都心中央合署辦公大樓(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填並貼照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任(或最近)職務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各一份,如具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參加英文、原住民族族語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並於108年1月31日前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樓原住民族委員會人事室洪小姐收,以郵戳為憑,請註明「應徵綜合規劃處科員職務」,以及日夜間連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須俟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確定錄取。 4.聯絡電話:(02)8995-3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