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9-04-23~2019-04-29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人員。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人員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四、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注重行政倫理。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五、應試內容: 面試。 |
工作項目 | 辦理村里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1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民政課村幹事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並於108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6時前(以郵戳為憑) 請將相關證件資料逕寄宜蘭縣冬山鄉公所人事室收(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100號,聯絡電話:(03)959-1105分機260) 1.意者請檢附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銓敘部通知函、現職派令或最後一筆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影印本(任職未滿5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 以上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資料如有不實或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貼妥足額郵票,併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者無法寄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