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中央研究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八職等到九職等 |
職稱 | 編審 |
職系 | 檔案管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2-13~2018-03-01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之考試及格,具檔案管理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三、具備非常專精之檔案管理學識及相當之檔案管理實務經驗與檔案徵集編目管理典藏與應用有研擬執行督導等能力。 四、具研究、創新、規劃、判斷、協調與執行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檔案數位典藏相關計畫。 二、檔案徵集、編排描述與典藏保存、立案、編目、保管、檢調、清理、安全維護、資訊服務之提供。 三、研擬、推動、執行:檔案館業務各項計畫與規範;檔案館業務、流程控管與監督、檔案館專案計畫。 四、檔案應用、管理、推廣與館際交流合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以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1.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需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或最近1次派令影本、5.歷次職務之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等資料影本(任職未滿5年者,請就任職年資提供相關資料)、7.其他相關證照或合格證書等文件影本及8.自傳約1000字、內容以工作描述及重要事蹟為主。 ※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一、於107年3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信封請註明「應徵近代史研究所編審」字樣。 二、資格符合者,先以學經歷等進行書面審查,並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另視成績擇優備取一名,候補期間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