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水利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9-10-09~2019-10-16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 (二)具水利工程職系技士任用資格。 (三)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
工作項目 | (一)水利工程興建計畫之擬定。 (二)河川及區域排水規畫。 (三)重大工程計畫控管。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政府(水利處)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服務網ECPA下載最新履歷資料)、自傳、最高學歷證件(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考試及格證書、銓敘審定函、曾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或留職停薪全時進修相關證明文件(無進修者免附)、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專業證照等證件影本(以上資料採A4紙張格式,依序排列裝訂,其中履歷表請雙面列印),由應徵者簽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俾憑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等有關規定辦理;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之職系、職稱、通訊地址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並於108年10月16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掛號郵寄至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人事處企劃人力科吳小姐,聯絡電話:05-5523079)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