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06-03~2019-06-18 |
資格條件 | 一、甄選人員應符合之資格條件:具學士或相當於學士之學歷(含以上),曾擔任與應聘職類(中式麵食)相關之專業或技術工作滿3年,並取得與應聘職類(中式麵食)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 二、除具上列條件外,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各項事由,並經本中 心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如係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設籍滿10年(以報名收件截止日回推),始得錄用。 四、為擴展地方風味小吃班課程發展範疇,如應徵者另外持有中餐烹調乙級證照、食物製備單一級證照或該職類之監評資格,列為加分項目。 |
工作項目 | 本職缺為本中心自辦職訓組地方風味小吃班約聘職訓師職缺,應辦工作項目如下: (一)負責各梯次訓練計畫之擬定,包含以下事項: 1. 課程內容、教材之編排。 2. 專業課程之講授。 3. 依課程需求,安排兼課業師到班授課。 4. 學員實習操作之規劃指導、實習廠商之開發、實習教材及機械工具之管理。 (二)受訓學員生活管理及輔導。 (三) 協助技能檢定業務事項。 (四) 職業訓練諮詢業務。 (五)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高雄市大寮區捷西路3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附下列文件: 1.個人履歷表:請務必詳載姓名、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住址及電子信箱、最高相關學歷、專長、相關經歷、證照、競賽榮譽或其他特殊事蹟。 2.資格條件相關證明文件(訓練師證書、教師證書或工作服務證明等)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中式麵食及其他餐飲職類相關證照影本 以上表件請依序排列裝訂,證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 1.徵才期間:自108年6月3日起至108年6月18日止。 2.意者請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自辦職訓組 (大寮區捷西路300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聘助理研究員(地方風味小吃班)」。 3.證件不全者經通知補件後3日內仍未補件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4.本中心初步審核資格條件符合後,將通知求職者第二階段專業科目現場試教及口試,成績達80分者以上者,始得參加第三階段術科實務操作,第三階段之甄試總成績平均達75分者以上者,始列入正備取名單。 5.聯絡電話: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自辦職訓組吳小姐(07-783501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