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12~2019-12-19 |
資格條件 | 一、具社會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三、最近3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內年終考績考列乙等者。四、最近3年內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懲處處分。五、熟悉使用電腦文書處理。 |
工作項目 | 社會福利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社會人文課)。 |
聯絡E-Mail | ad4452@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依書面與線上擇一方式報名: 一、書面報名: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親自簽名)及相關證件影本(如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於108年12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永和區公所人事室邱小姐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職務及e-mail信箱。(如需返還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進行本職缺應徵,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備取一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五、本所聯絡電話:02-29282828轉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