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1-26~2019-12-12 |
資格條件 | 1.須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及勞工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勞工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08年11月26日起至108年12月1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勞工局科員」。 3.報名表件請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人事室張先生收」(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7樓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32) 4.應繳證件請以A4格式下列資料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請填列個人完整資歷並雙面列印、貼照片、簽名或蓋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列印於A4大小紙張上,並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現職審定函及派令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填列所有歷年考績) (7)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8)語文檢定或其他相關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9)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以明責任。 (二)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經書面審查合格及符合需求人員,本局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 2.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1-2人,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報名資料恕不寄還,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須檢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否則將由本局逕予銷毀。 (三)備註: 聯絡人: 張先生 電話: (02)29603456分機6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