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高樹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7-06-03~2017-06-09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並未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急難救助及健保等相關社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調任後本所有調整工作及職務之權利)。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高樹鄉公所(屏東縣高樹鄉興中路33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勿使用簡歷表,並填寫完整,需含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e-mail、500字以上自傳,並經本人簽名)、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於106年6月9日前(郵戳為憑)逕寄屏東縣高樹鄉公所人事室(屏東縣高樹鄉興中路330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行政職系書記職務」。 (二)甄選方式: 1.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未獲錄取者,恕不 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符合資格者,請勿郵寄。 2.本案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擇優候補1名,候補期間1個月,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8-7962610分機14人事室邱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