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徵求 技士~2019-07-03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環保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06-25~2019-07-03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現職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環保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毒性化學物質管理及稽查相關業務。
(二)辦理災害防救相關業務。
(三)辦理環境衛生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08)年7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勿檢附簡式履歷表)並粘貼照片及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文件、最近五年年終考績通知書及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各一份,郵寄至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3樓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備註報名「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科技士」;如有疑問請洽本局人事室承辦人聯絡電話:04-22289111#67712 廖小姐)。
(二)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印本。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個別另行電話通知面試;若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除正取一名外,得備取二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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