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徵求 專員~2019-07-02

徵才機關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6-28~2019-07-02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訓練合格),具薦任第7職等一般民政職系合格實授任用資格,具選務工作相關經驗者。
(二)無考試分發限制轉調、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選舉監察及採購、總務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光環路2段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於108年7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選舉委員會人事室高小姐收【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光環路2段21號;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8083】,信封請註明「應徵專員職務」)。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現職銓審函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最近3年獎懲影本(履歷表已詳列者免附)。
6.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並書寫自傳及親自簽名)。
7.選務工作相關經驗證明。
(二)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應徵資料原則不退還,如須退還,請逕附上回郵信封。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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