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徵求 檢查員~2019-03-15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檢查員
職系 工業安全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9-03-06~2019-03-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理、工、醫、農、勞工、社會、法律等或相關學系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2.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工業安全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或具擬任職務調任資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 號2-4 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1.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請粘貼照片於履歷表內與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1 份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 年獎懲令、最近5 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證件均影本,本人應簽註“與正本無異”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資料切勿膠裝),於徵才期間逕送或郵寄(郵戳為憑)「83341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 號4 樓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人事室」,不合者恕不退件。2.請註明應徵職系職務。
備 註:1.合者擇優進行面試,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所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相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2.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 名,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3.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聯絡人:人事室 顏慧怡 電話:07-7336959 分機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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