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03-15~2019-03-25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人員。 (二)現職銓敘審定測量製圖職系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1者。 (五)以具備辦理土地複丈或政策性專案(如地籍圖重測或圖解數化地籍圖整合建置及都市計畫地形圖套疊)等經驗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測量法令案件疑義之研議、人民申請土地建物複丈案件及測量異議案件及上級交辦事項等測量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 |
聯絡E-Mail | f45289@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103年至107年】考績通知書(7)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或相當測驗合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8)簡要履歷表(如附件,請自行至本所網頁下載繕打)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請採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於108年3月2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 (二)、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期通知到所參加甄試(除面試外,得舉行筆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否則由本所予以銷毀。 (2)報名時請於信封左下角註明「應徵技正」字樣。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