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稅務員 |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2-03~2026-02-09 |
| 資格條件 | (一)具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普通考試或相當特考及格,經銓敘部審定現敘或曾敘財稅金融職系或同一職組之職系。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辦理本局稽徵財稅等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業務。 |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址: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9號。 |
| 聯絡E-Mail | chiyen530717@gmail.com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線上應徵上傳資料: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或曾任同一職組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請填寫附件簡歷冊及簡歷表,並於報名期間內以E-MAIL寄送至la@mail.hltb.gov.tw,若未寄送者以證件不齊論。聯絡電話:(03)8226121轉141或143。 備註: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