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06~2026-01-12 |
| 資格條件 | 學歷部分(符合1項即可):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新北河濱公園設施維護作業。 二、工程及勞務契約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湳仔溝抽水站內) |
| 聯絡E-Mail | AR3924@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投件: 使用事求人線上職缺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如已上傳照片者,請勾選履歷”不要附照片”再應徵,並請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2.紙本報名者: 請檢附附下列資料,並於115年1月12日下午5時前「送達(或寄達)」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人事室應先生收,機關地址: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5段502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另請於信封上書寫「應徵養工科5等約僱人員」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1)甄選報名表(應含學歷、經歷、專長及自傳等並親自簽名)。 (2)相關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請以A4格式雙面列印,並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 1.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本項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經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3.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以遞補本項職缺或職務相當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三、備註: 1.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點薪點支付,月支報酬為新臺幣38,948元。 2.錄取者應於接獲通知後10日內完成報到(可立即上班者尤佳)。 3.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應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00養護工程科林科長。 4.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處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