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徵求 助理員~2026-02-06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22~2026-02-06
資格條件 1.需具備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及具綜合行政職系職務任用資格。
3.具備「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尤佳。
工作項目 1.出納、財產管理、採購等業務。
2.工友、技工管理。
3.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聯絡E-Mail susan.hu@bs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15年2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無免附):
(1)現職派令及銓敘函影本。
(2)職業證照影本。
(3)語言能力檢測證明影本。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聯絡電話:02-23431700轉1361 洽胡小姐。
3.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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