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業務助理 (比照約僱5等280薪點,38,948元)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15~2025-12-22 |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台電促協金相關業務。 2.辦理各區公所(大園區、觀音區、新屋區、蘆竹區、龜山區、龍潭區)台電促協金相關經費運用審核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7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並填列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於114年12月22日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7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用科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台電促協金比照約僱5等業務助理職務甄試】 2.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本職缺為預估缺, 生效日自115年1月1日起。 薪資: 38,948元(比照約僱5等280薪點)。 5.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598697&ccms_cs=1&sms=7887) 下載相關附件,並回傳至吳小姐092018@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7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