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徵求 書記~2021-08-24

徵才機關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1-08-17~2021-08-24
資格條件 1.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不受轉調規定之限制。
3.孰悉電腦文書處理、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並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1.社勞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民族路40號
聯絡E-Mail 90256@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0年8月24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後於填表人欄內簽章)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5218231轉171彭小姐或分機170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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