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中正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1-08-27~2021-08-3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防災業務 2.里鄰長健保 3.各里基層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中正區公所(20248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236號5樓) |
聯絡E-Mail | klzz203@mail.kl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送資格文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可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類>公務人員履歷表﹞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受理期限及方式:請於110年8月30日前寄至「20248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236號6樓基隆市中正區公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或於110年8月30日前e-mail至klzz203@mail.klcg.gov.tw並請來電確認收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民政課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資郵票)俾利郵寄。 (四)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之約僱人員,月酬為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4,916元)。 (六)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時無條件解僱。 (七)聯絡電話:(02)24633341分機203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