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徵求 技佐~2020-11-20

徵才機關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0-11-06~2020-11-20
資格條件 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小額採購(10萬元以下)館舍水、電(含弱電設施及設備)維修或委外施工、督導、完竣、驗收、保固。
2.二省專案計畫規劃、執行、檢核與問題回饋及召開相關會議與填報等。
3.高(低)壓供電系統、消防系統、緊急發電機、飲用水、地下水權、電梯等維護保養、檢測(驗)、抄表、申報、冷氣卡儲值、場租用水(電)抄表及每月用水、電、電信、瓦斯等繳款單下載、申報繳費等。
4.零星各項弱電設施(含設備)、給排水設備等維護保養及配合本校各項大型活動支援(設備)與協助。
5.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學府路128號(國立新竹高商總務處)
聯絡E-Mail melpan@hccvs.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採購證照(無者免附)、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等文件完整上傳。
(二)截止時間109年11月20日。
(三)聯絡電話:(03)5722150轉209、213。
(四)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 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正取人員將由本校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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