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1-10-19~2021-10-2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三)具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財產、宿舍管理業務。 (二)辦理檔案管理、法制相關業務。 (三)辦理文具等消耗品管理。 (四)協辦採購業務、水電管理及統計(節能管理及EUI年度通報)。 (五)秘書室教育訓練業務(含環境教育及兩公約訓練)。 (六)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19號 |
聯絡E-Mail | chiawei.huang@bs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備齊以下證件:(※紙本或電子檔擇一投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含500字以內自傳,履歷表格式下載點: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1020403修正版)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訓練或經驗佐證資料影本。(無則免付) 4.如以電子掃描檔案代替紙本,檔案請寄送:chiawei.huang@bsmi.gov.tw (二)如以紙本投件者,請於110年10月22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本分局人事室(地址:970花蓮市海岸路19號),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約僱人員職缺,以電子檔投件者無須再寄送紙本,務請當事人向本分局確認已完成收件程序(電話:03-8221121轉670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 (三)本分局依所附資料辦理初審,所檢附證件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且概由當事人負責。 (四)本職缺採擇優面試為原則,應徵者請務必留聯絡方式(電話及電子郵件)俾通知面試或應徵結果,紙本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均不退件,如需返還報名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以落實環保政策,應徵者個人報名資料(含電子檔案),如未錄取,於面試一個月後逕予銷毀。 (五)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備取1名,正取人員未報到遞補之,有效時間3個月。 (六)本職缺係代理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所遺業務,以約僱5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約新臺幣35,532元),預計自僱用日起至112年1月下旬止,如代理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