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師(三)級 |
| 職稱 | 醫事放射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1-11-05~2021-11-12 |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醫事放射相關學系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放射師證書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列各款之情事。 (四)具心導室操作經驗2年。 (五)具ACLS為佳。 |
| 工作項目 | 協助導管手術與心臟血管中心相關業務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
| 聯絡E-Mail | person30202@tph.mohw.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號-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師(三)級醫事放射師」,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醫事放射師證書影本(6)經歷證明文件影本(7)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8) 現職派令影本(如無免附)。(9) 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如無免附)。(10)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如無免附)。(11) 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如無免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