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徵求 救生員及游泳教練~2021-01-19

徵才機關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救生員及游泳教練
職系
名額 救生員1名;游泳教練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1-01-13~2021-01-19
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者須符合下列全部條件:
(一) 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無法定傳染病者。
(二) 性別不拘,男性須已服完兵役或暫無兵役義務者(女性免附)。
(三) 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暨第33條之情事者。
2.報考游泳教練者,另須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 具有全國性體育運動團體所核發之C級或丙級以上游泳教練證,或其他具游泳專業之合格體育老師,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培訓之游泳與自救能力師資合格人員。
(二) 具有教育部體育署認證之合格游泳教練證。
(三) 具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學校專任游泳教練證書。
3.報考游泳池救生員,另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有教育部體育署檢定受認可之機構單位核發之合格救生員證(有效期限內)。
 報考游泳教練或游泳池救生員者,如為體育及運動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備教師證、教育學程資格者,可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一)擔任游泳教練者須配合泳池相關業務,協助泳池環境清潔及游泳教學研究。
(二)擔任游泳教練者請至游池現場簽到,並依各年段教學目標授課,詳實填寫教學紀錄。
(三)擔任救生員者除負責安全維護外,須維持泳池水質監控,周遭環境清潔及機房管理等。
(四)擔任救生員者請提早至本校游泳池現場簽到及巡視,並依規定下班時間簽退下班。
(五)擔任救生員者,若該日或該時段游泳池無課務或人員使用,須協助本校體育組交辦業務。
(六)其他詳細工作事項,請參閱附件4、5。
工作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9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06-2131928*206 陳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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