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二等)~2020-04-27

徵才機關 新北市永和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其他
職稱 約僱人員(二等)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4-21~2020-04-27
資格條件 1、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2、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3、須熟諳電腦操作,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
工作項目 戶籍登記等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之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檢附並備齊下列資料:1、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戶所公告」下載,含自傳、末頁請簽名)2、最高學歷及經歷證件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均為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有意者請備齊資料,並於109年4月27日前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之1號王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291276#216 (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並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代理書記)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 1、本項甄選擬代理之職缺,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擇優遞補,並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辦理僱用手續。2、擇優得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代理人員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逾期失效),其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3、待遇月支新臺幣23,800元。4、僱用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預計110年3月下旬)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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