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11-27~2021-12-01 |
資格條件 |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戶政工作經驗3個月以上者。 (三) 熟悉電腦操作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所定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戶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戶政事務所(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 |
聯絡E-Mail | elise50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0年12月1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二)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曾任行政機關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3.其他:證照、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三)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五)約僱期間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待遇: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4,916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 (七)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於正取人員未於規定時間報到時遞補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