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7-27~2021-08-03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合格實授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者。 (三)無特考特用或其他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熟諳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操作、具總務行政經驗者尤佳。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
工作項目 | 辦理機關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六甲區甲東里曾文街161號 |
聯絡E-Mail | tn2p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0年8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監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甄選程序將採面試程序,面試採實地或視訊方式,於本監通知當事人面試時間時告知。 (五)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面試者、或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六) 聯絡電話:06-6982116人事室張主任;電子郵件:tn2pp@mail.moj.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