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殯葬管理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22-02-24

徵才機關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四等25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2-02-21~2022-02-24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墓政管理課及鳳山拷潭納骨塔(含大寮、林園公墓)等工作)
一、辦理墓地之使用、起掘許可。
二、辦理墓籍及骨骸罐寄存資料之建立。
三、場地設施使用費收付(公墓、納骨塔)。
四、辦理骨灰骸存放設施之使用、櫃位變更及遷出許可。
五、辦理骨骸罐寄存資料之建立。
六、辦理納骨塔櫃位使用年限屆滿之處理。
七、協助本處轄管素地巡查管理。
八、必要時支援其他納骨塔業務。
九、協助辦理遷葬業務。
十、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本館路600巷20號,視業務狀況派駐鳳山拷潭納骨塔。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1年2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填表人欄位請「簽名」)、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之相關證明,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郵寄至「807高雄市三民區本館路600巷20號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人事室收」。(「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民政局網站https://cabu.kcg.gov.tw/民政大家族/公告訊息/徵才公告 下載填寫)
二、擇適合者通知面試,其餘恕不通知及退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殯管處250薪點約僱人員】,如未註明致逾期收件,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三、聯絡人:人事室吳小姐,電話:07-3816316轉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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