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委任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30~2020-02-17 |
資格條件 | 1、現職為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非現職者、現(曾)任警察人員,不得報名。 2、無特考特用限制遷調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臺灣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公務員懲戒法不得陞任情事。 3、具電腦操作知能及溝通協調能力,熟悉各種文書處理者。 4、原服務機關同意商調者。 5、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以商科相關科系畢業為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開立傳票、編製月報、整理傳票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 |
聯絡E-Mail | kuoshu@dns.ap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在職證明書、現職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3年(106-108)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等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自傳請勿空白)。 2、錄取名額:正取1名,並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3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3、收件處:33758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人事室)。 4、聯絡人:科員黃國書/聯絡電話:03-3982239及科員陳麗芳/聯絡電話:03-3982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