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 徵求 技士~2021-12-08

徵才機關 花蓮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1-12-01~2021-12-08
資格條件 具有薦任第7職等以上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工作項目 1.食品化學檢驗、食品微生物檢驗及醫學檢驗等衛生技術業務。
2.檢驗品質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衛生局(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聯絡E-Mail sunny429mina@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 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 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切結書(https://www.hlshb.gov.tw/News.aspx?n=2059&sms=10055請自行下載)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現職及考績升等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上傳照片、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六)聯絡方式:鄭如瑛、03-8227141分機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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