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會 徵求 技士~2021-12-14

徵才機關 臺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1-12-07~2021-12-14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及電機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1.督導水電、消防設備、空調設備、發電機設備、蓄(汙、廢)水池、不斷電設備、中央監控設備、IP電話設備、噴水池設備、飲水系統設備、電梯設備及戶外LED顯示幕設備等之檢修維護。
2.前項設備之勞務、財物及工程採購契約規劃、製作與履約。
3.水、電、瓦斯、電信費繳費核銷。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號
聯絡E-Mail bm3226@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本職缺係預估缺,預計12月下旬出缺。
3.本會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錄取正取1名,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4.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聯絡黃小姐,聯絡電話:06-3903941。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