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交通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24~2025-07-0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交通技術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交通、交通運輸工程、交通管理、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且熟悉交通法規及繪圖軟體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四、具電腦文書及報表處理能力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等相關計畫審議、業務督辦及控管作業。 二、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道路設計手冊訂定及技術研發。 三、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都市基礎工程組) |
聯絡E-Mail | andy8112@nlm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 二、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2)8771-2913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