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25-07-11

徵才機關 臺南市龍崎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7-03~2025-07-11
資格條件 一、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四、品德操守優良且具敬業精神,工作態度主動積極。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具汽車、機車駕駛執照且有實際駕駛經驗者。
工作項目 道路及交通業務、公園及路燈管理維護、工程計畫案勘查提報、災害復建工程勘查提報、工程測設及驗收業務、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龍崎區崎頂里新市子103號
聯絡E-Mail chang1764@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證件:(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最近一次派令影本(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5)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汽車、機車駕駛執照(7)英語檢定等相關證書(無則免附)(7)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index.aspx/徵才專區/徵才公告/相關檔案下載「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並請於114年7月11日前備齊簡歷表及相關證件,掃描後email至本所人事室信箱(chang1764@mail.tainan.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技士職務。
二、報名方式: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請應徵人員於114年7月11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三、應徵者應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所有程序,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四、經審查資格符合者視需要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函復。資格不符、資料不齊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另徵才資料恕不退件及函復。
五、為落實本市綠色人力及低碳節能政策,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傳輸工具參加面試,欲至本所請搭乘大台南公車紅幹線,詳細路線及時刻表請至大台南公車網站查詢。
六、聯絡電話:(06)5940173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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