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徵求 約用人員(衛275)~2025-07-11

徵才機關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衛275)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5-06-25~2025-07-11
資格條件 (一)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且具四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且具二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3、具社會工作師證書,且具二年以上社會工作服務工作經驗。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三)具重型機車駕照及小客車汽車駕駛執照,且有公路駕駛經驗。
(四)熟諳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五)具備公文書寫、計畫撰寫能力,且具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縣114年度「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創新型計畫」督導工作。
1. 定期針對家照專員提供個別督導,督導的角色係發揮專業指導、教育及支持功能。
2. 定期針對家照專員提供團體督導,發揮團體互動、經驗分享等督導功能,可透過內部成員團體督導、個案研討、跨 據點個案研討及聯合團督等方式執行。
3. 督導各據點家照專員服務成效、協助解決問題與困難。
4. 協助家照專員處理困難個案,並主持個案研討會或相關會議。
5. 社區非正式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組織、運用。
6. 維繫跨體系服務網絡轉銜運作。
7. 督導及訓練家照專員之服務品質與審核相關服務紀錄。
8. 各據點家照專員督導管理、計畫服務進度、成果及成效管控。
9. 督導各據點家照專員依本部所訂之開案服務進度及訪視 頻率之規範執行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宜蘭市聖後街141號)
聯絡E-Mail et23et@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案人員月酬約新臺幣4萬5,566元。各項加給:具碩士學歷:2,000元、具社工師執照:4,000元、具專科社工師證書2,000元。
(二)意者請依序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於114年7月11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呂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宜蘭縣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約用人員(衛275)」。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t23et@mail.e-land.gov.tw 。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呂小姐(人事室收件),如對資格條件或工作項目有疑義者,請洽長照所電話(03)9359990分機3281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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