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6,316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組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3~2023-07-21 |
資格條件 | 1、 大學以上畢業。 2、 熟悉電腦作業文書Office系統、公文書寫與處理。 3、 擅長計畫或專案研議,並能獨立規劃與執行。 4、 主動承擔、樂於溝通、高情緒智商、恆毅力特質。 5、 具服務熱忱、團隊合作精神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7、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歷或訓練、具教育背景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1、 規劃與辦理多元創新之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引領教師持續學習。 2、 規劃與辦理學校教育行政相關主題研習 ,增能學校教育行政人員新視野。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
聯絡E-Mail | 311@gjjh.tp.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報名日期及方式:檢齊應備表件於112年 7 月 2 1 日(星期五)前 Email 至 311@gjjh.tp.edu.tw tw(email主旨請註明【應徵教務組約僱人員 】),逾期不予受理。連絡電話:28610079轉110(格致國中人事室)。 2、報名表件:1、報名表(含照片)。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3、最高學歷證件。4、其他證明:如英檢證明文件、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無者免附),以上報名資料請合併成一個PDF檔再進行上傳,未上傳附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另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 提供人應負法律責任 。 3、甄選方式: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 4、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惟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