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研究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3~2025-06-20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具有公共衛生、醫務行政、醫療管理、建築、法律、會計、財務、金融、國貿、經濟、資訊管理、外語等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尤佳。 (三) 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等軟體)、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 (四) 具工作熱忱、主動積極、溝通能力、學習意願、抗壓性高且操守清廉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桃園市立醫療機構興建設立管理計畫相關法規之彙整、採購程序規劃、招標文件草擬、法律面風險檢核、專家會議、成本評估、財務規劃、報表分析與資料彙整等,及相關行政庶務、履約管理事宜。 (二) 衛生醫療及醫事管理等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與加班。 |
工作地址 | 於本局醫事管理科(桃園巿桃園區縣府路5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酬薪點:月薪新臺幣3萬8,948元(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待114年考核結果及115年度桃園市立醫療機構興建設立管理計畫核准,契約得延長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即日起至114年6月20日下午5時止。 (二)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語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綱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另下列身分者,請額外檢附相關資料說明如下: (1)應屆畢業生者,提供學生證、在學成績單及填寫報到當日必繳畢業證書影本之切結書, (2)持外國學經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專業證照、合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駕照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 6.備妥相關資料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1份,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項目「醫事管理科-桃園市立醫療機構興建設立管理計畫-研究助理」;並於截止收件日114年 月 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送)達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206 桃圍巿桃圍區縣府路55號)桃圍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張小姐收;或寄電子檔相關資料至10019178@mail.tycg.gov.tw,紙本或電子檔資料可擇一,若資料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四、徵選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並擇合適者,在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dph.tycg.gov.tw/)/訊息公告/徵才訊息欄公告名單、甄選時間及地點,不另行通知,不符者恕不退件。 六、名額: (一)正取4人,視成績擇優備取3人以內。 (二) 備取資格保留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 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醫事管理科張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2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