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助理管理師職務代理人)~2023-05-30

徵才機關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助理管理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23~2023-05-30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多功能櫃台收件及各類謄本核發等地政資訊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標準:約僱3等220薪點(月支酬金28,534元)
工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1號
聯絡E-Mail ai4979@ms.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2年5月30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1. 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履歷填寫(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毋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 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下載附件報名表並以電腦打字後,填寫白天聯絡電話及自傳,並於「報名者簽章欄位」親自簽名)、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5)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6)其他經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 若有證件不齊,請於112年5月30日前完成補件程序(電子信箱僅提供補件,投件請仍以系統送件成功為憑),聯絡電話:02-29517282歐小姐。
4.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5. 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為113年3月間),僱用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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