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8-06~2025-08-15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科系畢業。 (二)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具公務人員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 (五)若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5條移送懲戒者,請於履歷表首頁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陞任者,本所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六)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且具耐心、細心、認真負責及良好溝通能力、高度服務熱忱與團隊合作精神, 已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資格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研考、資訊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
聯絡E-Mail | htdworkshop@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請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身心障礙證明、採購證照等)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 (三)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上述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所入口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公告專區-徵才公告)。 (五)聯絡電話:(03)8872222分機160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