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3等220薪點支薪(新臺幣29,700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27~2025-03-05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三、具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四、具有與擬任職務相關之工作經驗及熟悉行政機關運作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五、具汽(機)車駕照或駕駛汽(機)車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辦理殯葬管理(17座公墓、2座私立墓地、2座納骨塔)及違殯業務查報。 二、 協助統籌辦理清明掃墓便民服務計畫。 三、 辦理生命紀念舘春、秋祭典。 四、 114年新增櫃位業務。 五、 辦理墓政工作人員督導、排班及人員調度。 六、 公(私)立公墓埋葬、骨灰(骸)存放設施、暫厝、遷出等許可證製發。 七、 協助公墓巡查。 八、 檔案資料管理。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民政課(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 (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請逕至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sanxia.ntpc.gov.tw招募精英自行下載,報名者簽章欄位須親自簽名)。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與本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經驗證明(無則免附)。 (五)若具汽(機)車駕照請檢附。 二、報名方式:請於114年3月5日前掛號(郵戳為憑),並於應徵封面註明民政課3等約僱人員,逕寄23741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三峽區公所人事室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三、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列備取1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則由後補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僱用期限自簽約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五、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711017轉201簡課長;其餘問題請電02-26711017轉152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