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榮民總醫院 徵求 副技師~2025-06-02

徵才機關 屏東榮民總醫院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副技師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5-27~2025-06-02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建築、都市設計等相關學系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
3.銓審: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未受轉調限制之現職人員。
4.考績:近5年考績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
5.獎懲:未曾受懲戒處分且近3年無懲處紀錄。
6.專業證照: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證書及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結業證書。
7.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8.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建築設施新(改)建及維修業務之設計、繪圖、估價、發包、訂約、監工、驗收、結算。
2.年度預算之編列、執行及管制。
3.主管業務公文書之簽擬。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1巷1號。
聯絡E-Mail P128@ptvg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
※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則免附)、照片電子檔、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相關經歷或特殊表現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1)面試50%,筆試50%。(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通信報名地址:屏東縣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聯絡電話:08-7557885轉88625 聯絡人:林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