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0~2025-09-19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財稅金融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情事者。 3.具行政救濟經驗或稅務實務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4.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其中1年以上為甲等。 5.具公文寫作及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ORD、EXCEL、OPEN OFFICE等相關文書軟體。 |
工作項目 | 1.訴願案件之審議及相關行政業務之辦理。 2.法規疑義之研議事項。 3.其他法制幕僚及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支援 財政部法制處) |
聯絡E-Mail | NA13180@ntb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並請填具自傳及確認履歷內容無誤後,授權同意本局調閱履歷。另請上傳英語能力檢定或相關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若有疑問,請洽:02-23113711分機2711蔡先生。 2.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 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