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溪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12~2023-06-19 |
資格條件 | (一) 1.大專(以上)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待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6,316元)。 (三)熟諳戶政業務尤佳。 |
工作項目 | 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181號4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簡歷表(附照片及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12年6月19日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181號5樓人事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二、本案職務係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未分配錄取人員期間之約僱職務代理,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三、本項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四、聯絡電話:03-3883184分機32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