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徵求 所長~2025-03-21

徵才機關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所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3-13~2025-03-21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事由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三、具備服務熱忱、認真負責、溝通協調能力。
四、曾辦理殯葬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鄉殯葬管理所相關業務。
二、視業務需要,得隨時做職務指派及調配工作內容。
三、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屏東縣枋寮鄉海邊路6號)、枋寮鄉立殯葬管理所(屏東縣枋寮鄉青山路133號)
聯絡E-Mail a660019@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應徵。
(一)線上報名:凡具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至本所服務者,請於3月21日(星期五)前,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填寫「個人簡歷」,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進入MyData個人資料服務網填寫「簡要自述維護」。
(二)報名資料: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高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畢業證書、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資料(英檢、採購證書等,無則免復)。將上述資料「蓋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掃描成一個檔案於應徵系統上傳,並授權本所取得履歷資料,即完成線上應徵作業。
二、應徵者應於期限內完成上述所有程序,並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始完成報名程序;如為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人員請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附件無法上傳,請寄至電子信箱a660019@oa2.pthg.gov.tw(註明應徵枋寮鄉殯葬管理所長),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本次甄選必要時,得擇優辦理面試,不合適者,恕不通知;如應徵者均無適當人員,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為商調人員預估缺。得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有效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08-8782012#21人事室 蘇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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