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淡水A760200)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8~2025-04-14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1.國稅稽徵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 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3.每月薪資: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229之1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參考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附相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4月14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施小姐收,聯絡電話02-26251532分機434 (地址:251202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229之10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114年高考(淡水A760200)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月支報酬:37,800元(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 5.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